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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妇女不宜口服避孕药

                      

  口服避孕药是一种有效的可逆性避孕方法,全世界约有1亿多妇女使用口服避孕药,我国也有1千万以上。但有些妇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有吸烟、饮酒习惯的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否则容易增加心脏病发作和发生脑血管意外的危险,也会影响避孕药的效果,导致避孕失败。35以上的妇女,情况尤为严重。

  哺乳期妇女不宜避孕药,因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抑制催乳素分泌,使乳汁减少,雌激素还能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影响其发育。患有急慢性肝炎、高血压病、糖尿病、肾炎、子宫或乳腺肿瘤及有心脏病家庭史的妇女,都不宜服用避孕药来避孕,准备妊娠前应尽早停用避孕药。

  保泰松、眠尔通、苯巴比妥钠、利福平、苯妥英钠、利眠宁、扑痫酮、卡马西平、乙琥胺、酰胺咪嗪、氢化可的松注射液,这些药物为药酶诱导剂,可加速避孕药的代谢使避孕效果降低,甚至导致避孕失败。因此,接受以上治疗的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癫痫病人则应适当增加避孕药量以维持避孕效果。

  青霉素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红霉素及复方新诺明等广谱抗菌药物能改变肠道菌群,因而降低避孕药的肠肝循环及吸收,可导致避孕失败。因此,接受以上广谱抗菌药物治疗的妇女可改用其他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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