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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与性教育结合的主要途径
开展正当的、科学的性教育,不仅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也有利于家庭幸福。从计划生育工作实践看,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指导群众避孕节育都需要开展性教育。从家庭和谐考虑,夫妻性关系的和谐是家庭幸福美满的基础之一。为育龄夫妇提供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的知识、咨询与服务,直接有利于性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计划生育与性教育结合,主要有以下途径:
1、避孕指导和性教育的结合。避孕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环节。避孕法的出现,分离了生育和享受性快感的必然联系。避孕为人们得到性满足创造了条件,并由此引发了人们性观念的变化。生儿育女已不是性交的唯一目的,得到性满足也是十分重要的。避孕措施作用于人口过程,必然是性科学知识的普及过程。指导落实避孕措施,必须同时进行有关性知识的传播。
2、优生与性教育的结合。优生是两性结合的生育选择。这受到人们身体状况、情绪等多因素的影响。优生学说明,性交时机、性交质量和性交环境对优生都有影响。为了做主优生,人们可以选择在体力、智力、情绪处于最佳状态时怀孕,这就需要向群众宣传这方面知识。
3、提倡晚婚与性教育。婚育年龄的早晚,受社会诸因素的影响,有地理、气候的关系,也有青年性生理发育、性心理平衡的问题。性机能成熟了,就有求偶、性交的欲望,控制这种欲望,仅用行政手段,很难奏效,必须给以科学的武装。除了从人口学角度宣传早婚早育不利人口计划完成外,还应从青海年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的角度去宣传,使之达到性心理平衡。
上述几种途径,都和计划生育宣传,特别是和僵普遍开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密切相关。这项教育,是针对广大育龄人群需要,结合育龄人群在不同时期的特点开展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性教育,可以把性教育贯穿在基础知识的各项教育之中。具体说,在青春期教育的第一阶段(10~18岁),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配合各级教委,在中、小学和各类职业学校开展青春期教育。在青春期教育的第二阶段(19~20岁),即针对未婚青年的教育,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协调共青团、工会、妇联、宣传部门开展以提倡晚婚晚育、宣传科学健康的性道德、传授避孕知识为主的教育。在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要深化现有的教育内容,增大性道德、性知识教育的比重。在更年期教育中,除了讲老年保健方式外,还应加入老年人性生活的内容,使教育更加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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