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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人口发〔2008〕28号
牡丹江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
《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
现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依法行政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牡丹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突发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危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的集体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事件、刑事犯罪案件等。
2、重大信访案件。主要包括性质严重的群体上访、危及上访人员或信访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等事件。
3、失泄漏国家秘密事件。主要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生的失泄漏国家秘密事件。
4、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生的其他紧急突发事件。
五、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按照上述标准明确各级突发事件的内涵。
六、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担任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为各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各县(市)、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
2、办事机构
市人口计生委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地方机构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应急指挥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同时做好相关社会舆论的引导工作。
八、运行机制
(一)预警
市人口计生委及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须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开展研判分析和相关调研,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二)应急启动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须立即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至国家人口计生委值班室。
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级人口计生局在报告事件信息的同时,须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的突发事件,须及时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由上级人口计生委应急领导小组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导有关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事件报告后,须立即按程序向分管主任和委主任报告。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经办公室主任核报委主任批准,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须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启动预案
市人口计生委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事件分类,于获悉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委主任亲自牵头。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处置由分管主任牵头。
3、处置措施
在市人口计生委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市人口计生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处理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事件的指导处理工作。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委领导、同级主管部门;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及时传达到地方,并督促落实。
监督管理科、发展规划科、科学技术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调查了解突发事件起因,提出处理建议及应对措施;履行委应急指挥机构的相应职责,对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指导。
宣传教育科、宣传指导站等相关部门须积极与事件发生地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形成对媒体的宣传口径,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相关信息的上报工作。
机关党总支须做好委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内部稳定。
各直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须在市人口计生委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终止
应急反应终止须满足以下条件:影响事件发生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的危险因素基本消除;一定时间内没有出现事件反复。满足以上条件后,由市人口计生委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应急反应终止建议,经委应急指挥机构研究同意后,应急反应终止。
(五)善后处理
1、调查与评估
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后,须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2、善后处置
应急反应终止后,各部门须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应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九、应急保障
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各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市人口计生委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车辆、通讯、技术和设备有关准备工作,确保车辆供应和联络畅通。
十、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题词:计划生育 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省人口计生委,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牡丹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8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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